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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卷发行方式创新

来源:【赢家江恩】责任编辑:meiying添加时间:2015-01-13 09:30:03
  1.明确发行计划提高了透明度

  财政部公布了2003年部分国债的发行时间表,其中列示的6期国债均为7年期和10年期的中长期品种,时间分别为2月、3月、5月、8月、9月和11月。应该说,国债发行计划的明确极大地提高了债券市场透明度。受资金供给的影响,以往新债发行均会对二级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加大了市场波动。在新的发行计划下,投资者可以准确预测市场资金情况;另外,国债发行的同定化、程式化也有利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成。

  2.中央银行发布了发债行为规范

  为了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现场行为,维护债券发行各方的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现场管理规则》。根据该规则,债券发行时,中国人民银行将派出观察员进行现场监督。债券发行现场只允许发行人的工作人员、中国人民银行观察员和中央结算公司的系统操作人员进入,其他人员在规定的发行时间内未经人民银行允许,不得入内:债券发行结果须经发行人授权代表和中国人民银行观察员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规则还规定,正在与中央结算公司办理系统联网过程中而尚未入网或已与发行系统联网的结算成员出现系统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这两种情况下,投标人可通过应急方式进行投标。

  3.国债发行引进美国式中标方式

  (1)多种价格招标方式与单一价格招标方式的比较:荷兰式中标(单一价格招标)是指标的为利率时,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标的为利差时,最高中标利差为当期国债的基本利差;标的为价格时,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的承销价格。美国式中标(多种价格招标)是指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各中标机构依各自及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折算承销价格;标的为价格时,各中标机构按各自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承销当期国债。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单一价格方式可以避免联手形成垄断来操纵市场,从中获得最大利润的情况;有利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的统一操控,同时可以减少中介机构进行投机的可能性;并且能够增加需求,使招标结果有利于发行人。但在实际运用中,该方法并没有有力地增加需求,却增加了招标结果的不确定性,并且个别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也会对全部投标人造成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债卷发行方式创新的简单介绍,如果想更深入的了解行情,江恩理论和债券知识会给大家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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