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形形色色,但推动债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有哪些呢?
首先,证券交易所会员
按照交易规定,能够进入证券交易所直接进行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非成员的债券投资者只能委托证券经纪商或债券经纪人代为买卖。债券经纪商和债券交易商是组成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的参与者。要成为交易所的会员,得获得一定条件的保证,然后得到申请批准后获取会员资格。债券交易厅里的主要成员是债券经济商,债券经纪商在交易厅中帮客户买卖债券,然后从中赚取佣金,其中,并不用承担风险。债券交易商和债券经纪商不同,他们在交易厅内为自己买卖债券,赚取买卖价差,自担风险,盈亏自负。
其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目前债券市场已经形成了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各类机构投资者和广大居民参与的债券市场。其中中资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外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资产、信誉和影响力为市场构筑了良好的投资者基础,已经基本代表了全国金融体系的骨干力量。目前,各类投资者在市场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履行各自的职能,部分投资者集多种角色于一身,在市场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双边报价商:是指拥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承担对应的的义务的金融服务机构,在银行间的债券市场中开展双边报价业务的商业机构。双边报价商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连续报出现买卖双边价格,用以保障市场的流动性。现阶段,、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恒丰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为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
(2)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审定的、具有直接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债券交易资格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仅与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进行债券交易。
(3)债券结算代理人:债券结算代理人指的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受其他参与者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结算等业务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法人:债券结算代理人的存在使得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可以方便地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投资,扩大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目前有39家代理人,均为商业银行。
(4)其他成员:其他成员主要包括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乙类和丙类账户的结算成员。乙类成员主要以金融机构为主,办理自营业务。丙类结算成员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通过结算代理人办理债券结算业务。目前,这两类成员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的主体部分。
最后,商业银行柜台债券市场参与者
商业银行柜台债券市场参与者为企业和个人、内承办柜台业务的商业银行每天报出买卖价。金融机构不能到柜台开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