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投资 > 债券知识 > 正文

日本债券之民间债

来源:【赢家江恩】责任编辑:meiying添加时间:2014-12-27 10:49:41
  包括金融债和公司债。

  (1) 金融债。是内日本各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属于特殊债券,故往往另作专门分类。口水的金融债券主要有:A.附息金融债。期限为3年或5年,每月发行,半年付息一次,利息享受小额储蓄免税优待,原则—亡不在交易所上市,个别例外;B.贴现金融债。期限为一年的短期债券,每月发行,折价销售,以面额兑付,其利息收入按16%课征单项税收。只能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柜台交易。个人投资者购买此债居多。

  (2) 公司债。由民间股份公司发行,包括:A.事业债。由事业性公司发行的债券,如电力公司、地铁公司、日本广播协会等。事业债大都附有担保条件,分为一般担保债券和实物抵押债券。前者的持有人有权优先于其他投资者收取本金和利息;后者持有人的本息乃由发行债券的公司用财产作为担保。大多数的事业债采用实物抵押形式。事业债期限为6—12年,每月发行.半年付息一次,利息享受小额储蓄免税。绝大多数不能在证交所上市;B. 可转换公司债。持券人随时可以要求将该债券换成公司的股票。此债券的期限多为6至10年,每月发行,但发行债券的公司须每月变更,其债券的利率低于一般公司债。利息支付与公司的财务决算日吻合。采用年中分配制的公司,半年付息—次,其他的公司则一年付息一次,利息收入可享受小额储蓄免税,债券可在证交所上市。

  这种债券转换为股票的申请期限,一般从债券发行后两个月起,直到期满偿还的前一天为止;C.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购买这种债券的投资者拥有购买发债公司新股份的权力。日本公司从1981年12月开始发行这种债券,通常债权人在行使新股认购权时,原则上以使用现金认购股票,但也有公司允许债权人使用公司债券代替现金认购股票。依照日本法律的规定,以债权认购股票的最高限为1:1。附新股认购权的公司债不记名,可在证交所上市,利息可享受小额储蓄免税优待。

  外国债:

  即“武士债券”,是由外国政府、外国法人或国际性组织在日本国内发行的以日元标值及还本付息的债券,期限从5年到15年不等,大多为无担保的公募发行债券。

  外国筹资人在日本公募发行以日元计价的债券,必须经大藏省(日本国财政部)的证券局批准。一般情况下,以日元计价的外国预券与日本国内的债券一样享受税收优待。外国债券在转让时,由外国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其他身份的外国筹资人发行的债券,在所征收的交易税方面有所不同,前者只须交纳0.3‰的交易税,后者则为0.45‰。

郑州亨瑞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服务中心: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经三路
邮编:450002 网址:www.yingjia360.com

销售热线:0371-65350319
技术支持:13333833889

注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