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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互报成交确认买卖的误区

来源:【赢家江恩】责任编辑:lilinke添加时间:2016-04-06 09:45:43

  人们对与新三板交易的规则等股票基础知识是比较了解的,在之前咱们介绍了竞价交易的误区,但人们对其他的协议转让还存在着不少的误区,今天咱们就来介绍一下互报成交确认买卖的误区是什么。

什么是新三板

  “互报成交确认买卖” 是协议转让中的第三种交易方式,也就是近期媒体常说的“手拉手”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最近已成为千夫所指,得到了官方、媒体以及投资者的各种声讨,更成为了“中科招商”事件与“中山帮”事件的帮凶。因此,官方近段时间不断的表态要取缔“互报成交确认买卖”这种交易方式。

新三板交易

  笔者在此为“互报成交确认买卖”来叫冤,它不应该成为“中科招商”与“中山帮”事件的替罪羊。在“中山帮”事件中,“中山帮”操盘手并不是用“互报成交确认买卖”将价格对拉到特定高度的。很简单的举个例子来说,在交易计划中,假设这只股票的正常价格是5块,我要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价格拉升到250块的话,用的“互报成交确认买卖”是一种方式。比这给更简单的方法是用前面的2种交易方式“定价买卖”和“成交确认买卖”。我们一方用“定价卖单”的方式挂250元1000股卖单,直接挂出来。

  另一方再以“成交确认买入”把这一笔特高价单买入,很简单就形成了250元的真实交易股价。因为“成交确认买卖”是指定交易方式,它可以绕过所有低于250元的报价,只买这特定报价,这也是对交易公平性的公然践踏。同时要达到“中科招商”低价转让的目的也很简单,买方先用“定价买入”设0.01元的买单,然后查到自己对应的“约定序号”,对方用“成交确认卖出”来直接卖给买方,交易完成。所以,只要1000股,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的任何一种方式,做成“1分”和“9999元”的股价。

新三板交易的误区

  所以取消“互报成交确认买卖”这种本末倒置的解决方式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庸医方子,无效方子。这仅是个人的看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股票的知识,可参考阅读股票术语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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