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对象聘请的辅导机构应是其有新三板市场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辅导机构应当针对每一个辅导对象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辅导工作小组应明确固定的组长,组长应具有综合协调能力。
辅导对象拟或己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应在辅导机构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作,辅导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另行聘清执业会计师、律师等参与辅导。
辅导人员应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辅导机构应制定对辅导工作和辅导人员考核的内部管理办法。
辅导人员应调动辅导机构及参与的有关中介机构的系统资源和条件,确保达到辅导效果。辅导工作应其有连续性,如辅导人员发生变更,应办妥交接手续。
辅导人员及辅导机构的其他有关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保守辅导对象的商业秘密。
辅导对象依法自主选择辅导机构,任何部门不得代替辅导对象选择或干预其选择。
辅导的目的:公司要实现在新三板挂牌的目标,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关义务。挂牌辅导的目的,就是通过辅导,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背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而理解有关法律法规、新三板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新三板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新三板市场的基本条件。
上一篇:新三板究竟“新”在哪儿
下一篇:哪些企业适合买壳上市新三板
服务中心: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经三路
邮编:450002 网址:www.yingjia360.com
销售热线:0371-65350319
技术支持:1333383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