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创业板与主板转板过早,劣质公司在创业板内沉淀,这个教训值得我们吸取。从2002年起,香港创业板市场就开始出现上市公司转板到主板上市的情况,当年实现转板的公司为两家。由于香港创业板市场2003年交投清淡,后续融资不甚理想,不利于企业品牌知名度的提升,符合主板上市条件的公司纷纷转到主板上市,全年转板公司高达6家。2004年4月,香港联交所修订《上市规则》,降低主板的上市门槛,即使公司亏损,只要公司市值超过40亿或20亿港币,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港币,并符合其他条件,便可在主板上市。而此前,公司必须连续3年实现盈利5000万港币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香港主板上市条件的降低为创业板公司,特别是大型公司的转板提供了便利。按低标准上市的劣质公司和没能在创业板内成长起来的公司,在创业板内大量沉淀,导致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动态下降。香港创业板由于转板太快,以至于创业板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其中的一些好企业就转走了,导致创业板发展缺乏后劲。
日本加斯达克
在加斯达克上市的条件为:净资产2亿日元以上;最近1年纯利润或经常利润5亿日元以上,但是对发行总额超过50亿日元的公司则无盈利要求;股东人数300人以上;市价总值10亿日元以上;财务报告最近2年无虚假记载,最近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加斯达克市场中小企业在成长到一定规模,达到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之后,即股本总额应在10亿日元以上;公司设立应当满3年;第1年和第2年税前利润应当在1亿日元以上,最近1年税前利润应当在4亿日元以上,就可以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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