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引股票的企业名称,并标明股票字样。股票上公司的名称应与公司注册登记时的名称一致,并且必须使用全称;
(2)批准股票发行机关名称,批准年、月、日及文号;
(3)发行股票总额及每股金额。在我国,股份公司不得发行无票面金额的股票;
(4)本股票股权数及股金全额;
(5)发行日期;
(6)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文章来自赢家财富网http://www.yingjia360.com)
(7)股票编号和发行序号;
(8)股票章程和有关条款;
(9)发行企业的面貌、特征及公司徽号等;
(10)公司住所在地,即公司总部或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应与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住所地相同;
(11)若为发起人认购的股票,应注明“发起人股票”的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东所认购的股票;
(12)若为特别股票,应注明股票的种类,以区别于普通股票。
在股票的背面应印有如下内容:
(1)若为记名股票,应载有股东的名称和姓名;股东为企业时,应记载企业名称。股票上记载的应是股东的正式名称和真实名称;(文章来自赢家财富网http://www.yingjia360.com)
(2)所有人转让及过户事项的记载;
(3)公司认为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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