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有很多种类,为了适应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不同的分类方式,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当股份公司在某个营业年内所获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时,投资者可以在以后的年度中,要求股份公司如数补给的优先股。
非累积优先股与累积优先股正好相反,即虽然公司当年盈利不足以按照规定的红利分配,但非累计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要求公司不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 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
一般而言,参与优先股则可以随着企业利润增大,既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而非参与优先股则仅仅享受既定的股息,不能参与利润的分配。
(3) 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在特定条件下,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的优先股即为可转换优先股,而不可转换优先股则不能转换。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 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
允许股票发行公司按照原来的价格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的优先股即为可回收优先股,反之则为不可回收优先股。
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主要下面两个特征:
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而且对于公司来说,因为股息是固定的,所以它并不影响公司李锐的分配。但对于股民来说,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
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
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时,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而且,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即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
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还清公司占全人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优先股具有优先分配权。即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可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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