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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权是什么意思,股指期权交易特点及历史发展

来源:【赢家江恩】责任编辑:zhangxiaoxue添加时间:2022-08-27 10:33:46
  因为A股市场做多限制,很多投资者会配置一些其他品种来对冲风险,比如期权等。股指期权作为期权种类的一部分也受到了投资者的关注。那么股指期权是什么意思
股指期权

  股票指数期权,简称股指期权,期权购买者(即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有权在未来某一时期或特定时点,以约定价格(即行权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指数。在有效期内,交易双方均有权按履约价格和实际市场指数值进行盈亏结算。

  所谓股指期权,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权。但这里交易的不是股票指数,而是复制指数产生的指数基金,如上证50ETF基金、沪深300ETF基金、中证500ETF基金等。目前只有上证50ETF指数基金是场内期权的标的,对应的是上证50ETF期权。

  期权是在未来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物的权利。未来看涨期权被称为看涨期权、未来看跌期权或看跌期权。上证50ETF期权是在未来买入或卖出50 ETF的权利。权利本身是有价格的,权利的价格叫做权利金。

  那么期权如何在股票市场双向交易呢?看涨期权是一种买入期权。如果上证50指数上涨,将更有利于看涨期权的持有者。这时候权利金就上去了,投资者就可以赚取权利金差额了。看跌期权就是看跌期权。如果上证50指数下跌,将更有利于看跌期权的持有者。此时认沽期权的权利金也会上升。这时候权利金差价也可以赚了。

  除双向交易外,期权实行T+0交易制度,交易期间可以开仓和平仓。

  买方支付给卖方一定权利金,以获得决定是否执行该选项的权利。

  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权利,没有任何义务,可能损失最大的就是专利费,所以风险有限。

  卖方承担买方转移风险、履行期权的义务,收取权利金作为市场风险的补偿。

  卖方收到权利金后,要承担履约的义务和风险,可能的损失也跟着履约?要看要支付的金额,所以风险高,一定要注意风险控制。

  期权卖方在收到期权买方支付的期权金后,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就必须无条件履行期权合同规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对于期权卖方来说,期权合同只规定了其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没有赋予其任何权利,除了在成交时向期权买方收取一定的权利金。股票期权行权的规则也对于此进行过介绍。

  股指期权是什么意思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而期权不是一种新事物,其实历史发展的时间已经不短了。接下来看一下这一品种产生的时间。

  期权的历史发展

  期权是人类最古老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最早出现于公元前580年,而现代期权则始于18世纪后期。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推出了第一个可以在场内交易的期权产品,开启了期权市场的快速发展。

  1983年,CBOE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股指期权合约—— CBOE 100股指期权。股指期权的出现晚于股票期权,不是因为市场没有需求,而是因为美国之前禁止期货和期权现金交割的特殊历史原因。在此之前美要求所有期货或期权产品以实物形式交付。但实物交割导致交易成本非常高。直到1982年,现金交割长期以来的“非法”地位才被终结。

  股票期权一经诞生,因其覆盖面广、应用方便、市场需求大,其市场影响力很快超过股票期权,成为最常见的期权。目前股指期权在全球成熟市场和主要新兴市场都有交易。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37家交易所上市交易股指期权。2019年12月23日,我国正式启动了沪深300股指期权交易,这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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